当前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十三五”开局之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协同推进战略互信、投资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与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同道,“互联网+”正在
很多企业往往以最简单的方法对待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如直接将会计报表上的销售收入乘以5‰后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比较,取其小者作为税前扣除的限额,这不仅暴露了相关企业没有了解和掌握税法的相关规定,而且使得企业不能充分利用好税收政策。为此,笔者对企业应该如何正确确定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计提基数的问题分析如下。
2015年已经毫无疑问地成为了中国的互联网+之年,也是所有企业在互联网化转型中面临更大的管理模式、商业模式、运营手段的变革之年。而所有变革最终都体现在O2O这一互联网时代最具典型意义的交易模式当中。不管是B2C、B2B还是C2M等无不呈现在由O2O构成的线上线下翻飞、缤彩纷呈的互联网交易画卷当中。
大数据时代下,企业数据量的急剧增长,在数据管理与维护方面给不少企业带来一定障碍,因此,这些企业希望存储设备安装方便,设置简单,存储灵活,即使出了问题也能快速恢复;对于拥有多种操作系统平台的网络环境,更希望所用的存储设备能被所有网络设备共享,并易于扩充。于是NAS技术便成为这些企业存储系统的新宠。